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2017年有关放假时间安排,为提早统筹安排全年法定假日假期,尽量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尽可能方便师生工作和生活,现就我院2017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元旦放假3天,即12月31日-1月2日
2.清明节放假4天,即4月1日-4日
3.劳动节放假3天,即4月29日-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4天,即5月27日-30日
5.中秋节、国庆放假9天,即9月30日-10月8日
以上安排如无变动,将不另行通知。寒、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二、要求
1.请保卫办牵头,部署各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应做好假期相关工作,保证学院师生安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2.各单位在假日期间,应妥善安排好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岗值班,假日值班安排表应在放假前一天报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