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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支部党员大会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1-20

信息工程系教工党支部在系党员活动室举办党员大会,支部书记魏炳辉主持,议程如下:(1)传达学习文件精神(2)杨海锋同志导学《党章》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3)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意见征求稿(4)寒假期间工作任务(5)龚峣同志介绍主题活动计划(6)陶知翔同志作指示发言。

议程1、魏炳辉传达学习文件精神

根据党政办的要求,集中学习内容如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附件1)

议程2、杨海锋同志导学《党章》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共十一章,55条。强调学习发展党员部分内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共5章52条,可以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规目的、指导思想、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等内容;第二板块为第二章至第四章,是主体部分,明确了党员有哪些权利、怎样行使权利,党组织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党员权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第三板块为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授权制定相关规定、解释机关及生效日期。

议程3、魏炳辉介绍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意见征求稿

2021年支部工作计划,内容与去年类似,修改了宣传小组的组长分工,请大家查阅附件(2),有意见请在本周五(22日)下午下班前提出来。

议程4、魏炳辉提醒大家寒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每位党员完成一篇党建论文,于2021年3月1日前完成初稿投出去。学习强国的学习完成达标要求。

议程5、邓小鸿书记为大家分发《赣南苏区史百讲》学习资料,龚峣同志讲解主题活动计划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在我系掀起学习赣南苏区史、品读经典的热潮,展示学习交流成果,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经系教工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开展“壮丽100年,红色经典咏流传”赣南苏区史主题诵读活动。方案如附件3,请大家查阅,如有意见于本周五(22日)下午下班前发给魏炳辉。

议程6、陶知翔书记作指导发言

陶书记强调,全体党员教师要深入学习《党章》,以后要开设一个专题学习,党员要经常学。要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神,正确认识义务和权利、责任和担当的辩证统一关系,规范党员权利,进一步加重了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党员以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为前提行使权利,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随时随地跟进学,推动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落到实处。